关于进一步促进赣州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04-05 17:44

赣市府20226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促进赣州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80号)和《江西省会展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赣商务会展函〔2021144号)精神,充分发挥会展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器”作用,加强我市会展业组织领导,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围绕把赣州建设成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会展名城”目标,大力发展会展产业,进一步发挥会展业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拉动城市消费、强化城市功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把赣州建设成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会展名城”目标定位,完善会展基础设施,壮大会展市场主体,培育会展特色品牌,优化会展营商环境,健全会展体制机制,推动全市会展业综合竞争实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硬件设施扎实、规划布局合理、配套服务完备,会展主体市场壮大,会展项目特色鲜明的会展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1.推动会展场馆建设。加快赣州绿地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建设,发挥南康家居小镇会展中心及博览中心、毅德城国际会展中心等场馆的功能特色,形成细分定位、良性竞争的会展场馆格局。完善会展场馆周边配套设施,提供旅游购物、娱乐休闲、美食餐饮、文化体验等方面服务,建设以会展为龙头、产业为支撑、商务为特色的城市功能复合型会展集聚区,力争到2025年,全市会展场馆室内净展示面积达13万平米。

2.打造会展全产业链。以会展企业、会展场馆为龙头,积极引导策划、广告、印刷、设计、安装、租赁等会展服务企业,以及餐饮、住宿、金融、旅游、交通、物流等会展配套服务企业链条式发展,推动完善会展产业链供应体系,打造集会展项目、会展服务、项目孵化以及住宿、购物、餐饮、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会展产业集群。

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会展产业,支持有实力的会展企业整合资源,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本土会展龙头企业,对接引进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知名会展企业,组建全市会展行业协会。力争到2025年,培育市场龙头企业3家,会展企业35家,形成以协会为依托,龙头企业为引领,各市场主体有序竞争的会展业新格局。

4.推进会展品牌发展。主动对接国家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和国内大型组展公司,积极申办和承接行业品牌展会、知名巡回展会。支持有实力的会展企业“走出去”办展、办会,深入对接“1+5+N”产业集群,持续开展“一城一展”“一产一会”活动,打造提升中国(赣州)家具产业博览会、中国(赣州)纺织服装产业博览会、赣南脐橙博览会等标志性品牌展会,积极培育钨和稀土新材料、现代家具、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展会,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会展品牌。支持会展机构、品牌展会项目通过UFIICCA等国际会展行业协会组织认证。力争到2025年,赣州会展业展览个数35个左右,实现展览面积30万平米。

5.推动会展融合发展。紧抓会展经济的溢出效应,以“展”促“产”,以“展”促“商”,加快会展与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为全市主导产业提供高效率、专题性、精准化的经贸交流投资平台;探索会展业与文旅产业及脐橙、油茶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营销模式整合,推动人流、物流、信息流等要素共享;探索“专业会展+专业基地+交易”的模式,积极拓展线下和线上的展示交易功能,支持会展企业参与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活动。

6.引导会展绿色智能发展。推动新建场馆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践行“碳中和”战略,鼓励组织者在会展活动筹备、举行和收尾阶段实施经济可行的环保减排措施。鼓励会展设计、组展、搭建、场馆运营等相关企业应用3D打印等新工艺技术。推动会展场馆设施智能化,推动智慧会展与智慧城市的对接。建立会展业统计监测企业(单位)样本库和统计指标,建立会展业统计、监测和评价制度。

三、政策措施

(一)扶持资金政策。设立赣州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市财政预算根据每年会展计划安排扶持资金,由市投资促进中心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会议、展览产业发展,全市各行业办展办会、参展参会,申办全国性、国际性展览、会议,引进大型组展企业及项目落地,培育扶持“会展+产业”项目及本地展会,会展宣传推介,会展人才培养,会展(协会)对外交流学习等。

(二)会展产业园政策。积极为会展企业搭建金融服务平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会展场馆,支持在大型展馆周边规建会展产业园,在土地、税收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吸引会展产业链上组展、策划、广告、会议、传媒、设计搭建等公司入园,承接发达地区展览制作工厂的产业转移项目入园,完善会展产业链,增强会展配套服务功能。

(三)会展营商环境政策。优化会展申办流程,推进涉企会展服务在政务大厅窗口统一受理,逐步实现在“赣服通”一站式办理,简化风险评估、治安审批、消防备案、会展备案、货物通关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申请流程和手续,提高审批办事效率,降低办展办会成本。

(四)会展人才保障政策。制定人才实施计划,通过为其提供工作生活保障,吸引会展人才入赣发展。建立健全“政、校、企、协”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会展培训、实践合作和国际交流活动。发挥各驻外机构作用,搭建赣州与外地会展企业的合作桥梁。加快与高校及协会的合作,制定会展专业人才教育、引进培训等政策计划,不断扩大专业人才规模。

四、市场培育

(一)引进申办会展活动。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市级行业协会、会展企业等要充分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积极争取引进国际性、全国性会议和展览来赣州举办,积极争取国内外专业会议服务公司、知名展览公司、场馆管理公司以及广告策划公司等在赣州设立机构并开展业务。支持每个产业链牵头部门培育或引进2个以上相关会展项目,实现“一个细分行业一个专业展”。

(二)培育本地会展项目。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和行业协会作用,结合我市“1+5+N”主导产业,重点引进培育钨和稀土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及现代家具、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特色农业、文旅产业等与赣州产业结构相符的“会展+产业”项目。

(三)建立重要会展项目库。每年根据各单位、协会报备登记项目情况以及上年度该项目总结评估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分析,筛选出一批优质有潜力的会展项目,分别建立重大会展项目库和重点项目库。

(四)拓展会展平台功能。强化会展业对区域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多维度放大会展平台功能,打通生产与消费、产业与市场的节点。积极创新办展模式,把展会与招商引资、旅游推介、文体赛事、促进消费等活动结合起来,实现会展效益最大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会展组织领导。成立赣州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协调全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会展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协调。建设由政府运营管理的会展平台。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对会展业重大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对各县(市、区)会展工作进行考核,列入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任务序列。

(二)规范会展市场秩序。组建赣州市会展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作用,研究行业标准、引导规范经营、开展人才培育,发挥会展行业协会的决策辅助功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会展企业进行品牌展会的专利申请、版权登记。适时出台会展管理办法,建立会展统计监测机制。

(三)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构建立体式宣传平台,加强对我市会展行业整体形象塑造。借助广交会和进博会等国内外重大展会活动,对赣州会展政策、优势项目和会展场馆进行宣传推介,提升赣州会展城市品牌和知名度。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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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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